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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商标注册有什么技巧可以提高成功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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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商标注册有什么技巧可以提高成功率吗?

作者:威海祥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6 08:17:01

商标在申请注册时会有很多的小技巧,学会运用这些小技巧可以在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威海商标注册的成功率,那么威海商标注册有什么技巧可以提高成功率吗?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1、商标被驳回了,怎么办?商标局驳回商标申请的话,一般会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申请人如果不服从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可以在收到通知15天内向商标局申请驳回复审,及时提出复审可以让商标还有重新注册的机会。

2、怎么单独保护汉字名称?企业希望通过商标保护自己的品牌,但在提交中文手稿后,不能通过商标局的审查。在这种情况下,商标申请人可以尝试设计把需要注册的汉字转化为繁体字或不经常用到的字体。以这种方式处理的手稿将被商标局视为图形而不是汉字,这样申请将更容易通过审查。

3、怎么降低商标的驳回率?商标被驳回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在注册前的查询工作没有做好,因此降低商标驳回率除了申请的商标具有合法性、显著性以外、委托一个专业的、且严格风险审核与告知的代理机构非常有必要,能帮助客户把注册风险降至最低。由于注册商标本身存在风险,不仅仅是提交申请能够核准注册成功的,而且是商标局进行核准,商标代理机构是无法保证100%的成功率。

4、如何使商标具有排他性?详细研究商标的类别表,这两个子类别,它的含义是为他人提供需要,无论需要什么,只要顾客的需求合法,企业提供的服务不违法,就可以用子类别来解释。

5、 如何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因为商标注册的时间比较长而且有很多不太确定的因素,所以在进行商标保护时应该有步骤的进行。首先,对直接涉及企业经营范围的行业进行登记,然后对与企业经营项目间接相关的类别进行登记,最后,逐步对所有类别进行保护登记。商标注册有什么技巧可以提高成功率吗?综上所述,商标注册需要注意的点还是比较多的,对于对商标注册不是很熟悉的申请人还是委托靠谱的商标注册代理比较便捷放心,同时也能有效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商标分开注册的好处,商标作为一个品牌形象整体,有时会有多种形式出现,其中就包括中文,英文和图形。那么商标分开注册的好处分别有哪些?商标分开注册的好处商标分开注册的好处分别有哪些?

1、提高注册成功率注册商标最重要的就是成功率问题,分开注册能够有效提高商标的通过率。商标局在进行实质审查的时候,会对商标中的文字、图形等元素分开来进行审查,因此组合商标中只要有一个元素与他人的商标构成近似或相同,这个商标就会被整体认定为近似商标,从而被驳回,不能通过审查,而就像大家都知道的那样,注册商标是有3到4个月盲查期的,因此,更加剧了商标组合申请的风险。而分开注册,即使其中的某个商标因为商标在先权利而被驳回了,也不影响其它部分的申请。

2、使用灵活方便商标分开注册的好处之一就是可以灵活使用。我们会发现,有些品牌在不同的场合和产品上使用的商标是不一样的,但这些商标向我们传递的是同一种信息,有时候还会看到它们放在一起使用,这种情况就是把组合商标分开注册的情况了。

3、分开注册节省时间组合申请商标比单独申请的审查速度较慢,因为每个部分都要分开审查,而单独申请则互不影响。

4、利于商标保护单独注册的商标在使用时可以分开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在提高注册成功率的基础上,还能有效增强商标的防御能力。在组合商标中,侵权人仅仅使用组合商标中的一部分,法院不一定会认定侵权人使用的商标与组合商标是近似商标。分开注册后的商标独立且具有显著性;一旦遇到侵权行为,便于维权。

准备申请文件,提交申请,受理,形式审查,授权与公告,需要五个步骤

1、准备申请文件;

2、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

3、德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4、德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进行格式及明显实质性缺陷等方面的审查;

5、如果专利申请符合法律要求,德国专利商标局对该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并公告授权专利。

一、评审和上诉 

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评审。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商标法》第32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于客观方面的原因或商标审查员认识水平上的主观原因,有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主观与客观不相符合的情况。设置驳回复审这一程序,使申请人有机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全面反映其商标申请的客观情况。 但是,应当注意,商标注册申请一旦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便不能对商标样式作任何修改。商标驳回复审是在原商标基础上的复审,因此,复审时不可以对商标作部分修改。申请人如要修改,应作为新的商标向商标局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二)申请人所要提供的材料: 

1.《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2.《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3. 有关证据材料。 

4. 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商标异议复审和上诉异议和上诉

商标初审公告后3个月内,任何人可以对其提起异议。商标局应对其异议请求作出书面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请评审。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商标异议复审申请 

《商标法》第33条规定:“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异议的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但是应当注意,申请异议复审的当事人只能是原异议申请的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其他人不得申请异议复审。

(二)申请人要提供的材料: 

1.《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2. 商标局异议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3. 在原有关证据的基础上补充新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