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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申请威海商标注册有何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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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申请威海商标注册有何优势?

作者:威海祥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23 08:50:01

在2020年,作为企业,如果说什么事情是比较重要的话,那毫无疑问注册商标一定占有一席之地,如果没有,那么说明大家对商标的重视还没有很到位喔,接下来我们就换个姿势来看一看,为什么要注册商标,2020年申请威海商标注册有何优势?  

一、为什么要注册商标?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为创名牌打下基础;2、商标注册证是商标获准进入商场销售的凭证;3、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梳理品牌形象;4、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别人不敢仿冒,否则就可以告其侵权获得经济赔偿。相反若被他人抢先注册,则必然失去自己精心策划苦心经营的市场。5、为申请驰名商标做准备;6、有助于打开国际市场;7、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格进行评估,可以通过转让,许可或质押来实现其价值。8、增强顾客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  

二、注册商标的有何优势?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国家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经过审核,准予注册的法律事实。经商标局审核注册的商标,便是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商标注册,就标志着它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再补充一个,未注册商标的弱点:如果说, 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不经过注册,那么最致命的弱点是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就是说使用的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这就使商标标明商品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也导致商标代表一定商品质量和信誉的作用大打折扣。 一旦他人将该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 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 由于中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才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其使用人也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时间是一个更为抽象的概念,是人类用来描述物质运动或事件发生过程的参数。时间的确定依赖于不受外界影响的物质周期变化规律。随着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每年新注册商标的数量不断增加,创下新高。商标局所面临的巨大工作量,是商标注册工作耗时长的原因之一。

然而,即便如此,大多数商标申请人还是不明白,商标注册这么麻烦,我们要等这么久,不能简化一些手续吗?商标查询及资料提交:约6个工作日商标注册前,有必要查询商标是否相同或相似。很多人会问:检查商标和准备信息大约需要6天时间?首先,应当注意的是,商标查询的目的是避免与他人或者注册商标有相似或者相同之处。

如果在查询过程中发现申请商标出现这种情况,申请人将需要对商标进行修改,所花费的时间自然会增加。因此,商标查询和数据提交大约需要6天时间。验收通知:2-4个月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约2-4个月,并收到通知,表明该商标已进入审查阶段。此时,仅表示商标局已受理您的申请,并不表示商标注册成功。接下来,我们需要进行相关的审计。

此时,商标不能随意使用。审查周期:9个月根据《商标法》,商标复审期限为9个月。不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希望今年年底前将商标复审期限缩短至6个月。目前,商标复审期限已缩短至7个月。审查周期是检查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材料的内容是否符合审查条件。同时,还将核查申请的注册商标是否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不符合上诉条件的,驳回申请;符合上诉条件的,进行下一步程序。

公告期:3个月商标的初步审定应当公告三个月。公告期间,企业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予以答复。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异议的,商标局在公告期结束后核准商标注册。但是,从签发证书到收到证书,还需要等待很短的时间。不过,与前几阶段相比,相信***的等待是不值得一提的。综上所述,商标注册至少需要一年半的时间,如果出现商标异议等问题,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版权登记的意义:

1、能够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今后因为著作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著作权登记被称做为作品上了一个法律户口,可以在相当的程度上避免或减少纠纷的发生。

2、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在著作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著作权自动产生原则,为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提供了便利。

3、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作品的价值实现和行使著作权的实际意义,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在授权时,登记的内容可以作为拥有权利的证明,有利于版权交易的进行。

4、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一般为了可能涉及到的版权纠纷中举证容易,建议做一个版权登记,进行版权登记是一项有效的保护行为。

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产源识别,即让消费者能够区分商品的提供者。因此,只有具有可识别性的标志才能获准注册为商标。然而,在认定相关标志的可注册性的过程中,必须确定其判断主体。为此,我国商标法创设了一个相关公众的概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可见,相关公众是我国商标法拟制的主体,审查员和法官在就显著性、近似商标、类似商品等问题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必须站在相关公众的立场,基于拟制的相关公众的认识作出判断。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在这些标志中,外文商标可注册性的判定存在一定的疑难。在ZENPEP商标驳回复审案中,某公司在第5类人用药、医药制剂等商品上申请注册ZENPEP商标(下称申请商标)。

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均认为,申请商标中的ZEN一词意为禅宗,系常用佛教用语,将其作为商标指定使用在人用药等商品上,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法院经审理则认为,申请商标ZENPEP本身不是英文单词,没有固定含义,属于臆造词,我国相关公众在看到该商标时,不会刻意地将其拆解为ZEN和PEP,并意识到ZEN具有禅和禅宗的意思。对外文商标的有关认定,要基于中国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进行,机械地将ZENPEP拆解为ZEN和PEP,并认为ZEN具有禅和禅宗的意思,从而认定申请商标具有不良影响,是不恰当的。  

考虑到商标权的地域性,在进行商标注册审查的过程中,其必须基于中国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作出判断。一般来说,对于外文申请商标,在判断其可注册性的时候,应该考虑中国相关公众对该词语的一般认知和了解能力进行判断。尤其是对于一些臆造、生僻词语,不能机械地以相关词典中显示的词义取代中国相关公众的认知。  

因此,在审查外文商标的可注册性时,必须考虑中国相关公众的认知水平和认知习惯,对其含义作出符合中国相关公众实际的判定,并在此基础上适用商标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