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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威海商标注册的三大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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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威海商标注册的三大基本原则

作者:威海祥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0-13 09:04:02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国家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经过审核,准予注册的法律事实。经商标局审核注册的商标 ;便是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今天小编给大家谈谈威海商标注册的三大基本原则。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申请在先原则《商标法》第29条规定确立了申请在先原则,即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只给申请在先的商标予以注册。申请在先原则决定了申请日成为商标确权的法律依据。但申请在先原则存在一些例外情况。

如《商标法》第15条规定,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未经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人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不能按照申请在先原则予以受理,而应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另外,申请在先原则并不绝对排斥使用在先原则,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天申请,或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一个未经注册但已驰名的商标,就要给使用在先的商标予以注册或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同一天提出申请的商标,但又在同一日使用或均未使用该商标的情况,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9条办理。一申请书一件商标原则该原则是指在一份注册申请书中只能申请一件商标,如果同一申请人要申请两件或两件以上的商标必须分别提出申请。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另外,《商标法》第20条规定也体现了该原则,即如果一个申请人希望将同一个商标用于不同的商品上,由于不同的商品分类不同,所以不能在一份申请书中提出注册申请,而应当按照商品分类表分别提出注册申请。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所拥有的商标,是否申请注册,由自己决定,而不受商标主管机关的约束。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主管机关也只能就商标所有人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依法进行审核,不能主动给没有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进行注册。《商标法》第6条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作为一个在企业工作的技术人员或者项目管理人员,经常会碰到专利问题。如何开展专利编写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专利挖掘工作,专利挖掘听起来很专业,实际上确实专利挖掘的过程确实是很专业,就是一般人不怎么会的意思。专利挖掘的含义是在技术研发或产品开发中,对所取得的技术成果从技术和法律层面进行剖析、整理、拆分和筛选,从而确定用以申请专利的技术创新点和技术方案,那么专利挖掘的技巧有哪些呢?

1、有想写专利的想法时,要召集公司的技术人员(包括现场工艺人员和实验室研发人员)进行头脑风暴,头脑风暴的主题是公司的产品或者竞争对手的产品还存在哪些可以开发的地方,确定好专利的主题。

2、确定好专利主题之后,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相应主题专利的检索,包括中文的和英文的专利,在检索完成之后需要对专利进行阅读,分析所搜到的专利的撰写目的以及其所撰写的产品或方法任然存在的不足。

3、技术人员将各自检索到的专利的目的和不足进行汇总,然后在进行一次头脑风暴,根据其他专利上存在的不足想出自己可以撰写的专利的目标。

专利挖掘的基本操作思想是从全局宏观的视野来进行观察并准确选取切入点和重点:

1、从产业链和技术链的高度指导专利挖掘,专利挖掘的技术性、专业性很强,只有从技术创新项目所属产业,所属技术领域进行相对宏观的整体观察,才能明显提升专利挖掘的整体层次,既考虑技术创新点本身,又考虑到技术创新点在产业链,技术链上的地位、作用和价值,真正做到“见树又见林”。

2、从现有技术对比出发,聚焦差异和贡献进行专利挖掘。大凡专利技术,往往离不开现有技术的支撑,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要求,其根本就在于要求该技术创新现对于现有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进步和技术贡献,可见,在专利挖掘中,一定要立足于现有技术,找出创新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的差异,并聚焦此差异,确定技术创新方案对于现有技术的真正贡献。

3、从培育完善专利组合的角度进行专利挖掘,专利挖掘并不仅是对散落整体技术解决方案之中、具有实质性技术贡献的孤立技术点的挖掘,更重要的是通过全面充分的挖掘,培育建立起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的专利组合。

4、从尽早识别专利风险的角度进行专利挖掘,在专利挖掘过程中注重专利风险的早起识别,非常重要的好处是,企业可以及早调整技术方案、改变技术方向或者采取替代技术手段,既能减少技术研发的沉没成本,又能节省技术研发的宝贵时间,还能对企业无法规避的专利风险能够及早采取措施。

以上是关于专利挖掘的技巧,专利挖掘是专利制度的基础和源泉,知识产权专员的精耕细作以及其与技术专家的良好配合能从根本上促进专利制度的良性发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不无是发明专利、外观专利还是新型实用专利都是经过不断的辛苦劳动而创造出来的,申请专利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劳动成功,但申请专利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情,有时候可能忽略一个小细节,专利就会申请失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下面来讲讲专利申请常见的一些误区,希望对大家在申请专利的时候有些帮助。

专利申请的误区:一、投入生产后才申请专利新的专利产生前,很多人想这个技术方案都没还有投入生产,市面上也没这样的产品,现在申请是不是太早了,等我们生产了占领市场再来申请专利,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专利会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如果发现有人侵权,打官司也会耗费不少时间的。

二、自认为有知识产权有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己的创新,就会有自主的知识产权,当然不是这样的,自己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没有申请专利,是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也不会具有专利权的,如果有人盗用你的研究成果,就没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

三、先去发表论文再申请专利取得新的研究成果后就急于去发表论文,而且很多发表的论文都是公开的,公开的技术成果是没法得到有利的保护。

四、新改进的专利产品不需要再申请专利申请一项产品专利后并不是高枕无忧的,后期研发出新的产品,或是对之前的产品有新改进,是需要进行再申请新的专利的,不然就会变成了原专利权人变成了侵权人。

网红名字被抢注了要如何维权,注册商标权是保护品牌的重要方式,经商标管理部门授权后就具有商标权,而网红带来的流量是比较巨大的,有些会对网红的名称抢注商标权,那么网红名字被抢注了要如何维权?网红名字被抢注了要如何维权网红名字被抢注了要如何维权?商标法规定,网红的名字被他人恶意抢注商标权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商标权无效,商标权宣告无效后,网红可以注册商标权。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