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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商标注册驳回复审难吗?
作者:威海祥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18 08:59:04
经过一年多或是更长时间注册下来的商标,大家都分外珍惜,谁都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商标权益被他人侵犯,但是现实的情况确实不容乐观。那么,当你发现你辛苦注册来的商标竟然被其他人随便拿来使用,你该怎么办?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才是商标侵权?不是所有使用同名同姓或相貌相仿的商标的行为都是商标侵权行为。
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威海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其次,我们要知道如何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商标侵权行为?(一)是否客观存在损害事实;(二)该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性;(三)存在的损害事实是否是由违法行为造成的;(四)该行为是否是故意的;最后,已经确定商标被侵权了,那么,你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维权。第一,与侵权方自行协商解决;第二,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第三,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来说,协商解决,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都有协商不成、未达成协议的可能,这种情况下,就不得不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途径。
原《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新《商标法》在此基础上增加一款:“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在知识产权律师陈家金看来,增加此条款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将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抢先进行注册。此修改在原有规定基础之上,进一步加大了对已使用但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有效的遏制频发的商标抢注现象。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自愿注册原则,理论上又承认了未注册商标的合法性,因此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就产生了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两种不同的商标形式。对于未注册商标,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可以获得保护,主要体现在《商标法》第十三条有关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第十五条禁止代理人、代表人抢注以及第三十一条有关禁止恶意抢注等条款。这些规定对于保护未注册商标起到了一定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和打击了不断增加的“抢注”行为。
但是,近年来侵犯未注册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很多抢注人并不具有明显的不正当手段,有些可能确实对未注册商标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情况并不知情;但也有些恶意抢注人为了规避法律,通过空壳公司申请注册商标。这些问题加剧了未注册商标遭受仿冒和抢注的严峻形势,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对这些问题又难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去制止在后商标申请人的商标申请行为。一旦在后商标申请人抢注成功,由于理解不同,部分地方又执行绝对的注册商标保护制度,未注册商标使用人马上就会面临商标侵权带来的停止使用和损害赔偿的法律风险。这样的风险对于在先使用且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明显不公平,凸显出我国对商标在先使用权人保护的不足。
因此,针对这一当前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在新《商标法》中设立商标在先使用权制度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随着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人们越来越重视商标的作用,现在注册商标的难度越来越大。由于各种原因,商标被驳回的情况变得频繁,这时就需要进行商标驳回复审,有些人在选择商标复审和重新注册商标之间犹豫不决,因为他们觉得商标驳回复审流程比较复杂,而且成功的几率并不大。但有些人并不这么认为,今天小编为您详细解读商标驳回复审难吗?首先,我们要了解,为什么商标会被驳回?商标被驳回基本由于以下的原因:
1.商标资源越来越少由于近似商标的问题,含义或排列组合相近的文字商标要被排除,即便加上图形、数字或字母,能用的资源也很有限。(中国近年来的商标申请数量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
2.违反强制规定申请注册商标驳回的原因最基本的就是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注和禁用条款。
3.盲查期导致的近似商标被驳回由于商标局不可能将当天所有的申请注册商标录入系统,能查到的数据一般都是3个月以前的,因此存在一定的盲查期。此种情况下,后申请的商标会被驳回。
4.商标查询不利导致近似商标被驳回由于商标申请人没有办法详尽查询近似商标的所有内容,不免有遗漏的现象发生,不能被排除的近似商标在申请时会被商标局驳回。既然商标被驳回了,为何还要做驳回复审?做驳回复审,其理由在于我们将有机会把商标成功的注册下来!
(1)做驳回复审,就多了一次交流的机会。商标都由人来审查的,每个人的思维,对于同一件商标,有些人就认定近似,有些人认为不是近似。对商标局驳回理由不服的,可以向商评委全面阐述自己的理由及观点。
(2)商标申请时,审查员是商标局的人,而做驳回复审,是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的,后者更多的考虑商标实际使用情况!
(3)若你的商标已经投入生产使用,不将商标申请下来,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损失,而驳回复审就是唯一的途径。
(4)驳回复审可大大缩短取证时间。有些商标复审很容易成功,自复审裁定下达之后,很有可能在一年内即可领取《威海商标注册证》,而重新申请,将耗费更多的时间。商标驳回复审,将有不小的几率获取成功,所以建议大家做驳回复审,争取机会;但若失败了,法院撤销商评委驳回复审决定的可能性很低,则不建议就被驳回复审的裁定再向法院起诉,当然也有一定的几率成功。如果法院也维持原判的话就证明这个商标彻底注册失败了,商家想要获得商标,只能选择商标转让,或者重新申请注册其它商标。总结商标一旦被商标局驳回并非无解,这并不意味着商标就此被判了死刑,只要理性分析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并采取针对性的抢救对策与措施,是可以让商标起死回生的!
《威海商标注册证》丢失的,如补证申请书件完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在《商标布告》上刊登丢失声明,宣布《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商标注册证》破损的,申请人在提交补发申请时应将《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如补证申请书件完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宣布《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一)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处理的,申请人收到商标局的《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商标注册大厅收取《商标注册证》。因各种缘由没有收到《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到商标注册大厅收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许签字承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2、领证单位介绍信;
3、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交还);
(二)托付商标代理组织处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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