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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基础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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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基础知识点

作者:威海祥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09 08:56:18

公司想要获取利益,想要赚取很多利益。商标具有代表性产物,能代表公司的形象,利用商标把集团理念深入人心,麦当劳是个鲜活例子,做得相当成功,在商标上面明显可以看到公司的理念,以及他们的服务理念。但是在威海商标注册成功的时候,供给的步骤没有很简单。或者必要多久时间才能成功。相信知晓商标注册流程,你们也不会不知道基础知识点。

商标注册流程:

1、确定核心保护类别遵循公司经营的范围之内经过商标甄别,就好比如果行业关于灯具行业,依据一定规定,注册第11类的商标,相对应的行业实行类别呼应。但是,注册一个类别是远远不够,如果是电商平台卖化妆品,还供给注册第九类App软件相关类和第38类通信服务等相关互联网类别。

2、认准商标名称和图案商标最主要的价值是区别于其他商标的类似性,还要满足容易记住和传播等特质。必须让用户在识别度更加容易,也更加容易记住。所以,商标的名称和图案至关要紧。

3、深度查询分析商标注册过程当中,特别注意商标查询。是首要环节。集团可以通过商标查询申请商标是否存在相似性,以此降低商标注册风险,增高商标注册成功率,避免时间与金钱必须浪费情景出现。

4、注册商标所需文件需求提交商标注册委托书、申请书。最根本的资料非它莫属。同期申请人证明资料也需提交。分两种情形,如果是以个人名义申请,只须要身份证以及个体户营业执照复印文档。如果是以公司名义申请,必要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公章文件。

5、提交以及审查时段提交文档网上形式提交商标局即可。商标局受理之后,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文档展开根基要丢的审核,主要是填写资料是否真实和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会公布3种形式通知申请人,分别为:受理成功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为成功受理书。

6、实质审核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查询、分析、对比的形式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合法性,主要审核商标是否具有独特性。是否违反商标法、是否与其他商标有相似性等方面。要是初步审核通过以后就会宣告公告。

7、初步审核公告以及注册公告审查经过了形式和初步审定后,商标局宣布初步审核公告,在位产生异议景况下,将给予核准商标。如果经过3个月异议期无异议进程,商标局将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经过注册,还要发行注册公告。

8、拿到商标证书进过多重考验,公司商标注册终于成功了。商标注册在一般景况下所需时间在一年之内,但是商标局做出了改进措施,在审核期间缩小到6个月、在未来的时间里,会减短到4个月。

答:在工作中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即不少企业对是否注册第35类商标感到疑惑,企业主自己是商品生产厂家,认为既然已经为产品注册了商标,理所当然可以进行销售,为什么还要多花钱注册第35类销售方面的服务商标。由于广告公司、职业介绍所、药店等主营业务是通过第35类商标保护的,这里主要对其他行业企业注册第35类商标的必要性进行解析。

有这样一个例子:甲公司是生产制造A品牌糖果的厂家,仅注册了第30类的商标,享有在第30类指定商品上的专用权,A品牌糖果一直通过商场、超市等销售终端销售,随着企业做大,甲公司决定开直营连锁专卖店,而此时却发现市场上已经存在多家A品牌糖果店,经查为乙公司在甲公司注册第30类商标同一时间在第35类上注册了服务商标所开设,专用权为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替他人推销等,乙公司虽经营多家A品牌名称的糖果连锁店,但店内并未销售任何甲公司生产的糖果。

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可以开A品牌直营连锁店么?笔者认为是不可以的,乙公司可以用第35类商标权禁止甲公司开设A品牌直营连锁店。当然了,甲公司可以承诺永远不开专卖店,也可以说目前法院对于第35类的保护判决案例稀少,就要开店。那么问题来了,乙有商标,你又不能禁止乙开糖果店,乙一直这样销售,如果哪天乙的糖果店出售的糖果出现了质量问题,那么媒体会怎么报道呢?其负面影响有多大?以此类推,其他产品厂家需不需要注册第35类商标,尤其是针对3503群组,不注册的风险就更大了。

对3503群组的商品:替他人推销,是否能保护商场超市专卖店利益,历来都存在很大争议,从商标局2004年8月13日给四川省工商局的《关于国际分类第35类是否包括商场、超市服务问题的批复》(商标申字[2004]第171号)到商标局2007年1月1日起对第八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重新修订,对原有的类别与项目都作出了相对应的增加与删减,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九版,到现在第十版的注释,我们都未见到明确说明该类用于保护商场超市专卖店。

目前全世界已有60几个国家将商场、超市标识纳入了分类表第35类规制范畴,并且已成全球趋势,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也会加入这一行列,对第35类商标的保护会更加明确,既然现在没有明确说明,又没有更好的保护商场超市专卖店的商品或服务,那就不需注册了么?

事实上,现在35类的商品注册申请量大得很,大多数都是为了安全起见,先占住35类。在花费较少成本的情况下,先占市场是一个最好的选择。试想如果这个类别的商标被别人抢先注册了,那你的损失又是多少呢?后继的法律问题的解决又会耗费多少精力呢?如果他人同时或早于你注册35类商标,你又有多大把握使他的商标失效呢?因此笔者认为第35类商标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是很有必要注册的。

从国外成熟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可知,通过构建知识产权资产多样组合的资产池的形式来进行产品设计,包括对资产本身的权利性质、收益来源或者时间周期等进行合理的组合搭配,可以有效分散风险,保证未来现金流的稳定与与持续。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其价值评估比实体资产要复杂很多。

首先,从知识产权自身价值而言,其权利状态具有不稳定特性,需要第三方机构对与交易相关的权利归属、权利效力状态、权利范围边界以及可能出现的侵权诉讼等问题进行尽职调查。

其次,其作为基础资产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不仅与知识产权自身的价值有关,还与特定主体的运营能力和其他资源的相互配合有关,因此难以准确预估。

再次,知识产权价值不仅包括传统模式中以许可、交易作为现金流来源的显性价值,还包括知识产权的自持使用或与有形资产组合使用层面包含的隐性价值,相较于版权和商标权,这种情况在专利中尤其明显。

因此,应为投资者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资产评估机构,采用隐性价值显性化的新型估值方式确定知识产权资产的未来现金流。对于知识产权的权利瑕疵,则需对权利进行价值评估和调查,即评估知识产权被商业化以后能否在未来足以支付投资人本息或红利的现金流。

知识产权证券化运作各个环节的当事人较多,各种不确定因素也相应增多,传统的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对于知识产权证券化而言,不管是在信息披露内容、民事主体还是法律责任的分配上,均有很大程度的局限性。因此应建立贯穿于知识产权证券化各个运作环节、涵盖参与运作的全部当事人的强制性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比如,发起人须在证券化全过程中,承担向投资者披露包括知识产权的权利效力状态、权利范围边界、授权合同类型、授权范围和具体内容、发起人所需履行的义务、具体履行方案等信息的义务。

商标买卖出现哪些情况商标转让受理会不予核准?商标买卖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因为在商标方面我国是做出了很多的规定的,有很多对于商标不是非常了解的人就会遇到商标转让不予核准的情况,那么出现哪些情况商标买卖受理会不予核准呢?

商标到期未续展,提出转让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以及注册申请商标被驳回,未提出复审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以及没有没有能力作为证明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买卖不予核准以及不具备集体威海商标注册人资格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以及商标被注销或者撤销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以及转让申请书没有用中文填写转受让人名称的,商标买卖不予核准以及商标转让申请被撤回的,商标买卖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