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商标注册_代理_申请

荣成市商标申请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联系我们

威海祥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荣成市商标申请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荣成市商标申请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作者:威海祥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7-03 08:58:26

商标(TradeMark),是指生产者、经营者为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在商品及其包装上或服务标记上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一种可视性标志;是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的注册,取得商标的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的企业无形资产。理解该定义应注意以下内容:

(一)商标有别于品牌商标与品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人们往往将两者混为一谈,认为品牌即为商标,其实两者含义是不同的。1.商标是品牌的一部分。品牌和商标是企业名称和标志,用于识别不同生产商和运营商的不同种类和不同质量的产品。商标不仅仅是一个符号或标记,还包括,更常见的是包括一个名称或称谓。在从一个品牌形成一个商标的过程中注册,这两个部分通常是在一起的注册,并受到法律的共同保护。品牌和商标的区别在于,商标可以受法律保护,而没有注册商标的品牌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商标是在获得商标专用权后受法律保护的品牌注册。2.商标属于法律范畴,品牌是市场概念商标是法律概念,其作用主要表现在通过商标专用权的确立、续展、转让、争议仲裁等法律程序,保护商标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品牌是市场概念,其作用主要表现在有益于顾客选购商品,促进产品销售,树立企业形象,增加企业效益,有助于政府调控市场等方面。它强调企业(生产经营者)与顾客之间关系的建立、维系和发展。

(二)商标强调的是通过“注册”而取得的所有权,它受法律的保护商标所有权是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定程序审核通过后获得的,是国家依法授予的一定权利。同一国家、同一商标,只能有一个威海商标注册人在指定的商品上注册并归其所有,不能有多个注册人;商标获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依法取得商标所有权,其他人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不准使用,否则构成侵权,商标所有人对侵权者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商标注册公司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在了解相关知识点的时候要注意区分与商标有关的几个概念:

1.注册商标商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被批准后,就成为注册商标。商标的注册企业便拥有所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著作权,其商标受到法律保护。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不同企业在同一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不能相同,一般来说,同行业经营范围内商标必须是独家拥有的。

2.商标所有权商标所有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商标所拥有的各项权利,包括商标专用权、商标转让权、商标使用许可权、商标继承权和法律诉讼权等。

3.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有权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未经所有人同意,他人无权使用该商标。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的基本内容和核心内容,其他权利都是由它派生的。

(三)商标是企业用文字、图案和声音表示产品的权利。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不同于厂房、设备等有形资产。它不能让人们用感官直接感受到它的存在。它是一种特殊的资产和无形的资产。一方面,商标的无形性增加了人们直观理解的难度;另一方面,所有权的取得和转让不同于有形资产。因此,商标的所有权需要由商标使用者申请注册和注册当局根据法律程序来确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七十六号《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专利审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下列专利申请或者案件的优先审查适用本办法:(一)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四)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签订的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开展优先审查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二)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三)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四)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五)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六)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宣告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一)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二)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第五条对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全体申请人或者全体复审请求人同意;对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无效宣告请求人或者全体专利权人同意。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可以对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第六条对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无效宣告案件进行优先审查的数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不同专业技术领域的审查能力、上一年度专利授权量以及本年度待审案件数量等情况确定。

第七条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应当采用电子申请方式。

第八条申请人提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除本办法第三条第五项的情形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当事人提出专利复审、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文件;除在实质审查或者初步审查程序中已经进行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仲裁调解组织提出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核优先审查请求后,应当及时将审核意见通知优先审查请求人。

第十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应当自同意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结案:(一)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两个月内结案;(三)专利复审案件在七个月内结案;(四)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五个月内结案,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四个月内结案。

第十一条对于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应当尽快作出答复或者补正。申请人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两个月,申请人答复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十五日。

第十二条对于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停止优先审查程序,按普通程序处理,并及时通知优先审查请求人:(一)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后,申请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二款对申请文件提出修改;(二)申请人答复期限超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期限;(三)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四)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为非正常专利申请。

第十三条对于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或者无效宣告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停止优先审查程序,按普通程序处理,并及时通知优先审查请求人:(一)复审请求人延期答复;(二)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后,无效宣告请求人补充证据和理由;(三)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后,专利权人以删除以外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四)专利复审或者无效宣告程序被中止;(五)案件审理依赖于其他案件的审查结论;(六)疑难案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主任批准。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随着一些更先进的市场经济观念的引入,威海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已经不单单被视为一个狭义的中介或者法律咨询服务,而是被纳入一个更全面更完善更广义商业服务,并且这个广义的商业服务也越来越大。其作用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专业的商标注册服务

由于平时较少接触专业性的商标事务,缺乏对于商标综合知识全面和深入了解,通常情况下很难靠自身力量去独立完成以上任务。即使要去做的话,费时耗钱,事倍功半,成功率低。而通过素质良好的专业商标代理人办理,则可以将代理人丰富的专业商标综合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运用到其代理活动的每一项商标权利请求中去,事半功倍。

法律知识方面完善

只有素质良好的高水平专业商标代理人,才能够在代理过程中,对于主管当局的每一项法律决定,进行充分地分析判断,看引用的法律条款是否正确,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做出的决定是否合法。

商标注册经验高

商标代理人由于长期接触有关商标方面事务、各种类型的失败和成功案例,在办理商标确权事务方面的积累了大量的综合技巧和实战经验,这些技巧和经验是无数前人用金钱和教训换来的,虽然有些有一定的时效性,但对于办理商标确权事务有着非常大的帮助。

A、如果所要求保护的产品可以用产品组分清楚地定义,其权利要求可以按照组合物的表达方式撰写。

B、如果仅组分还不足以清楚地定义产品,该产品的权利要求可以用组分加上理化参数来限定;如果发明涉及的是饮食品产品结构、形状上的变化,其权利要求可以用结构、形状特征来表征。

如何申请食品专利,食品方法发明专利要求的撰写

食品方法权利要求的撰写,能够用来表征方法的技术特征包括:原料、工艺步骤及其条件、目的产物,必要时可以加上设备限定。对于一项包含多步骤的方法发明,必须分清哪些步骤是达到发明目的所必需的,哪些是非必需的;在必需的步骤中,又有哪些步骤是区别于现有技术的,只有在对发明作了如此彻底的理解之后,才有可能知道怎样用清楚、简明的语言来表达一个完整的发明主题,恰当地限定保护范围。